動植物檢疫
旅客禁止攜帶鮮果實入境,如有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,應依照我國檢疫規定辦理,並向海關申報或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檢疫,未依規定申報者,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罰鍰。
如欲詢問各項檢疫規定,請電話洽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。
服務電話: 第一航廈03-3982268 第二航廈03-39833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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